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或不存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具有从属性、报酬性和持续性的工作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或不存在对于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确认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劳动关系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明确表示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
- 明确表示的意思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 口头表示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有其他证据佐证,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 劳动者出卖劳动力
- 出卖劳动力是指劳动者提供自己的劳动技能和体力,为用人单位从事生产、服务等活动。
- 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应当是亲自出卖,不能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 报酬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获得的工资、津贴、奖金等经济形式的回报。
- 报酬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转账给第三方。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认定:
- 形式优先原则:首先应当考察双方是否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存在,则可以推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 实质优先原则:如果不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应当考察双方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如果具备,则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 疑难从宽原则:在难以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应当有利于劳动者。
排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下列情形不构成劳动关系:
- 个体工商户、家庭雇工等自营或帮助他人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个人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关系。
- 依法成立的合作社与其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事业单位、机关、社会 团体与志愿者之间为实现公益目标而形成的非牟利性合作关系。
-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
结语
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或不存在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和维护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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