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房屋赔偿标准 (搬迁房屋赔偿按人口赔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搬迁房屋赔偿标准按人口赔偿,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赔偿标准
- 每人按照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 有合法住房的,按实际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 无合法住房的,按当地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计算。
二、额外赔偿标准
除基本赔偿标准外,还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额外赔偿:
- 特殊困难户:每户增加赔偿标准的20%;
- 拆迁补偿安置房面积不足的:每平方米增加赔偿标准的5%;
- 拆迁过程中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 拆迁过程中造成精神损害的:可酌情给予适当赔偿。
三、特殊情况赔偿
对于以下特殊情况,可以另行制定赔偿标准:
- 拆迁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的;
- 拆迁涉及移民或者外来人口较多的;
- 其他特殊情况。
四、赔偿方式
搬迁房屋赔偿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 货币补偿;
- 产权调换;
-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五、其他规定
1. 搬迁房屋赔偿标准应当在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
2. 被拆迁户对搬迁房屋赔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复核。
3. 搬迁房屋赔偿应当及时足额到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搬迁房屋赔偿标准以当地政府颁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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