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长:职权在身,却滥用职权,包庇亲属的犯罪行为。(警察局长职责)
近期,某市警察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包庇亲属犯罪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据了解,该局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自身的职权,为亲属某甲提供庇护,使其多次逃避法律追究。
某甲是一名惯犯,曾多次因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被警方抓获。但在该局长担任警察局长期间,某甲每次被抓后,都能够通过其关系网得到庇护,最终得以逍遥法外。
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公正执法是警察的职责所在,任何警察人员都不得滥用职权,为亲属的犯罪行为提供庇护。对于该局长涉嫌滥用职权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警察局长职责
警察局长是警察机关的最高负责人,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 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组织指挥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户政管理等公安业务工作。
- 负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政治建设、纪律整顿等工作。
- 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并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 依法行使其他职责。
警察局长作为公安机关的最高负责人,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执法,勤政为民。任何滥用职权,包庇犯罪行为的警察局长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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