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见证权力滥用和个人尊严的破坏力 (见证人是什么意思?与证人的区别是什么?)

hbo9个月前发布 howgotui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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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

前言

证人在揭示真理、维护正义和保护个人尊严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以其勇气、韧性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令人敬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权力滥用和个人尊严破坏力的窗口。

证人与证人的区别

虽然“证人”和“证人”这两个术语经常互换使用,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细微的差别。证人是直接目睹犯罪或其他事件并可以在法庭上作证的人。证人是提供支持或证明某人陈述的证据或证词的人。证人或证人的角色可能重叠,但他们对司法程序的贡献是独特的。

见证权力滥用

权力滥用是社会的一个普遍问题,尤其是在专制或腐败政权下。证人经常挺身而出,揭露滥用行为,包括:政治迫害:证人目睹反对派成员受到恐吓、监禁甚至酷刑。腐败:证人揭发官员贪污、滥用资金或谋取私利。人权侵犯:证人作证有关非法监禁、酷刑或法外处决的情况。

个人尊严的破坏

权力滥用对个人尊严的破坏力不容小觑。证人经常报告说,他们在说出真相后遭受欺凌、骚扰或报复。这种破坏可能包括:心理创伤:证人可能会经历焦虑、抑郁或创伤后应激障碍。职业后果:证人可能会被解雇、降级或被拒绝晋升。社会孤立:证人可能会被家人、朋友或社区疏远。

保护证人和证人

保护证人和证人至关重要,以维护正义和防止进一步的破坏。措施包括:证人保护计划:政府提供安全房屋、身份安全和法律援助。立法改革:法律可以提高对证人和证人的保护水平。社会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团体可以提供咨询、情感支持和经济援助。

结论

证人是权力滥用和个人尊严破坏的勇敢见证人。他们为维护正义和保护社会免受腐败和压迫至关重要。支持和保护证人和证人对于打造一个更加公正、公正和尊重的社会至关重要。让我们向这些勇敢的个人致敬,他们冒着巨大的个人风险,为真理而战。


卡斯拉是什么意思?

《法的印迹》——伏尔泰与卡斯拉冤案移动用户 联通用户 ——————————————————————————–央视国际 2006年06月29日 14:27 来源2006年5月17日播出 在人类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里,尤其是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和中世纪,宗教曾经主宰着人们的全部生活,包括肉体的和精神的。

宗教就好比王后,法律就好比这位王后的婢(bi)女,法律完全受着宗教的支配;谁要是违背了宗教规定,就必然要遭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罚,甚至身遭酷刑。

著名的苏格拉底之死,被指控的罪名中有一项就是“不敬城邦之神”;基督教诞生之初,耶稣被信奉犹太教的法利赛人残忍地钉死在十字架上,根本上就是一场宗教迫害;布鲁诺、哥白尼被教会判处死刑,施以火刑。

宗教上的一统和专制状况,一直到近代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才开始有所改观,并逐渐树立宗教宽容、信仰自由的观念。

应该说,当代西方宪法当中宗教自由的规定,以及宗教宽精神,主要得归功于启蒙运动。

法国是欧洲启蒙运动的中心;伏尔泰则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殿军。

人们评价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欧洲思想界的泰斗”、“科学和艺术共和国的无冕皇帝”、“法国启蒙运动公认的领袖和导师”;有人甚至干脆说:“18世纪是伏尔泰的世纪。

” 法国人说,伏尔泰笑着,狄德罗叫着,卢梭哭着。

狄德罗昵称伏尔泰为“湖边的老土匪”,对伏尔泰用笑声去作战多少有些埋怨。

伏尔泰经常拿“教会的荣誉”、“宫廷的尊严”开玩笑;但一年之中的有一天,伏尔泰是绝对不笑的,不仅不笑,而且浑身发抖,要大病一场。

这一天就是圣巴托罗缪之夜,那一夜发生了宗教大屠杀,惨死者达2000多人。

每到这一天,他总要给朋友写信,署名“踩死败类”。

“败类”何所指?历史学家有四种解释:天主教、基督教、所有的宗教、宗教狂热者。

最有可能指的是宗教狂热者。

正是宗教狂热导致人类残忍行为、迫害行为的发生。

伏尔泰倡导的是宗教宽容精神的培育和发扬,他并不缺少宗教情感。

他为此而勇敢地呐喊和行动。

在《哲学通信》中,伏尔泰断言:“人生来是为了行动,就像火光总向上升腾,石头总往下坠落。

对人来说,若无行动,就等于他并不存在。

”他本人既是“思想启蒙”的大师,同时也是“行动启蒙”的英雄。

但行动必须是理智的、善良的。

思想的伏尔泰是智慧的、高贵的,行动的伏尔泰是理智的、善良的。

伏尔泰因此是伟大的、令人尊敬的。

伏尔泰为卡斯拉、西尔文、拉巴尔、康普等众多遭受宗教迫害的人而呐喊、而奔走、而行动。

他坚信古希腊哲人索福克勒斯说过的话:“上天绝不帮助坐而不动的人。

” 我们现在要讲的就是当时让整个欧洲震撼的“卡斯拉冤案”。

1761年11月13日,法国土鲁斯城一户人家发生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惨剧。

这家主人就是让·卡斯拉,一位颇受人尊敬的信奉新教商人。

他的大儿子马克·安东因为父亲信奉新教,既不能继续攻读法律,又不愿去从商,因此长期情绪忧郁,沉默寡言,仅喜欢翻一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这天晚上,全家人一起陪客人吃饭,大儿子安东饭后比其他人先起身离开饭桌,进了厨房。

女仆对他说:“来烤火吧!”他说:“啊!我在发烧呢!”而后就到楼下店堂里去了。

当卡斯拉的二儿子送客后穿过店堂时,发现哥哥吊在一扇店门上,已经气绝身亡,于是急忙招呼家人,割断绳子,放下尸体。

邻居们闻讯也赶来了,其中有人议论:“安东是被他父亲杀死的,因为他选择了天主教。

”没想到这种假设性的推断竟会被警察当作了真凭实据。

于是教会当局将安东宣布为神圣的殉道者,并将尸体抬进教堂,念念有词地道念神灵将尸体复活。

这当然是自欺欺人。

案件后来提交到土鲁斯最高法院审理,检察官迪库觉得案情可疑,一个头发斑白、年近古稀的卡斯拉,怎能吊死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谋杀之罪难以成立。

他大义凛然,出庭为老卡斯拉辩护,不料竟被宣布停职三个月。

律师絮德尔陈述事实真相,反倒被法官认为是无能。

审判长滥用权力,逼迫卡斯拉供出同谋,卡斯拉义正辞严,断然说“我没有犯罪,何来同谋?”法院一不容申辩,二不作现场调查,最后以八票对五票通过,将卡斯拉以谋杀、反天主教的罪名判处车刑。

卡斯拉的二儿子皮埃尔处放逐。

事实上,安东青年学过法律,一心想当律师,但因父亲信奉的是新教,无法弄到天主教徒的证明书,所以没有资格当律师。

按当时的习惯,小孩子一般是跟随父母信教,改起来是相当困难的。

尤其糟糕的是,当时,天主教被法国奉为国教,而且实行宗教专制。

根据法律规定,新教徒是没有资格从事律师职业的,从事律师职业是天主教徒的特权。

除非安东改信天主教才行。

但显然这是让安东一家人无法接受的。

他想从父亲那里借笔钱做生意,但遭到拒绝,失望之余,便天天到外面借洒消愁;后因债务缠身更感到前途渺茫一念之差便寻了短见。

这无疑是司法当局制造的一起冤案,但根本上又是当时法国的宗教专制政策所造成的悲剧。

正是宗教的不宽容,人为地在不同信徒中间制造了不平等,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幸,甚至还渗入到世俗司法机构,扭曲正义,导致枉法断案,草菅人命。

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宗教专制是一件遥远而又陌生的事情。

因为中国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真正全民性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组织。

道教、佛教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一直都主要限于民间,影响甚微,远未渗透到政治层面。

类似宗教专制的精神钳制,在古代倒是经常出现,比如:秦朝宰相李斯出点子实行的“焚书坑儒”政策;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建议实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

不过,与西方历史上宗教专制造成的宗教迫害和惨烈的宗教战争相比,中国古代的这些思想控制政策,似乎要温柔得多了。

熟悉西方历史的人都知道,在中世纪,天主教的势力范围遍及整个西欧大陆,牢牢控制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德国路德的宗教改革最早打破了这种一统的局面,接着又出现了伽尔文教。

到了16世纪中期,法国已有1/4人口的伽尔文信徒,但法国的宗教改革没有得到王权的支持。

自法兰西斯一世起,历代国王都对新教采取镇压政策,并导致了天主教与伽尔文新教长达30余年的宗教战争。

直到1598年享利四世颁布著名的“南特敕令”,宣布天主教为国教,同时承认新教的信仰自由。

这在欧洲历史上是首次肯定宗教宽容的原则。

但是好景不长,1685年“太阳王”路易十四又废除了“南特敕令”,新教徒再次遭遇不平等对待,许多新教徒被迫改信天主教,针对新教徒的宗教迫害事件层出不穷。

卡斯拉冤案就是这项宗教专制政策的恶果之一。

卡斯拉冤案发生时,伏尔泰已是一位年近古稀、饮誉欧洲的文学泰斗、哲学泰斗,他本人就一直非常痛恨法国的天主教会,对天主教会的暴虐腐败有着深刻的认识。

当他听闻此案后,心中充满了对教会和司法当局的无比愤慨,立即利用各种渠道,四处奔波,亲自调查事件和搜集各种证据,接见受难家属和证人。

然后他挥笔写下了一篇长长的司法报告——《卡斯拉先生之死的原始文件》,并付诸出版。

整个欧洲都被这宗冤案震动了,英国、俄国和波兰的国王争相捐献金钱给死难者的家属,连法王路易十五也过问了此案。

最终冤案得以平反,政府撤销了土鲁斯法院的判决,为死去的卡斯拉老汉恢复了名誉,死者的家属也获得了自由。

国王在强大的正义呼声的压力下,给卡斯拉的遗孀三万六千里弗尔作为赔偿。

事后,伏尔泰还专门写了《论宗教宽容》一文,再次猛烈抨击天主教会的宗教迫害,倡导捍卫人民的权利、尊重人们的宗教信仰自由。

伏尔泰为被害者仗义执言,在整个欧洲引起了回响,人们都称他是“卡斯拉的恩人”。

正如房龙在《宽容》中所说的:“伏尔泰打亮了所有的灯,雇用了庞大的乐队,邀请大家来参战,逼得敌人走投无路。

” 如今,宗教宽容已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原则,信仰自由在绝大多数国家也已被作为公民的一项不容侵犯的权利载入了宪法。

但追忆历史,我们不得不向启蒙时代的人们投去钦佩的目光。

那个时代是一个理性精神勃发的时代,是一个宗教宽容精神得以真正奠基的时代。

这种时代精神立即投射到了法律当中,产生了后来举世闻名的《人权宣言》,这当然是后话了。

我们只想说,尽管二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的法律仍然沐浴在那个时代所奠定的宗教宽容精神的光辉之下。

最后,交代一下这位“欧洲的良心”伏尔泰,他生于1694年,曾因发表《哲学通信》抨击法国的专制政体,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

他逃至女友爱特莱夫人在西雷村的庄园,隐居达15年。

1753年离开柏林,寄居瑞士,1760年起定居法国和瑞士边境的费尔奈庄园,与欧洲各国人士保持频繁的通信联系,并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撰写大量小册子,继续揭露宗教迫害和专制政体下司法部门的黑暗。

1778年2月,84岁高龄的伏尔泰在路易十五死后重返阔别28年的巴黎,人民群众夹道欢迎这位勇敢的斗士。

5月30日,伏尔泰病逝。

临终前,神父要他承认基督的神主,他愤然拒绝。

反动教会不准把他葬在巴黎。

大革命时期,伏尔泰的骨灰运回巴黎,在法国伟人公墓隆重安葬。

“辱母杀人”案件的细节是什么?

事情很简单: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

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杜志浩,是11名催债人的领头者。

除了辱骂,他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脸上。

他还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

路过的工人看到了这一幕,选择报警,警察来到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随即离开。

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下。

暴力上演,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舆论

舆论的哗然,估计是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想到的。

“虽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说这些话不合适,但是我还是想说:暗中被刺死的杜某死有余辜,他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人性,说于欢为民除害也不为过!法官在判案时,除了坚持法律之外,也应当注意防止判决与大多数人心中的底线正义相违背。本案中的母子实在令人同情,法律不应如此冰冷!”

写下这话的,是某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

他的观点,代表了网上的众多舆论。

不少人看完新闻后的第一反应,也是“只能去杀人”。

相比这种无奈的表达,一名网民在读完新闻后,写下了这样的文章——《当他的鸡鸡蹭到你母亲脸上时,你会不会怒起杀凶?》。

这是一种很容易想象的同理心,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子,在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控制的情形下,在目睹母亲被极端方式猥亵侮辱,而警方又没有干预制止就离开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如果你身处其中,手头碰巧有把水果刀,你会怎么做?

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不止是对于欢个人生死的挂怀,也是大众情绪的一种焦虑和不安。

因为没有公权力的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遇于欢一样的屈辱。

“我想过,如果我是于欢,当法律不能保护我和家人,使我和家人又遭遇到极端的羞辱或侵害的情况下,我会如同他一样,甚至会更坚决,捅死那些狗日的,绝不宽恕。

”一名网友写下了这样直白的话,并得到了数以万计的点赞。

法院的判决,更是触怒了网民。

很多人直接把矛头对准了法官,“法官是天上掉下来的,没有母亲……”更多人则在反思,“如果法律不能让人民感到安全,那么这法律就是用来羞辱人民的。”

司法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是本案最大的法律争议。

法院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是法律上的专门表达,理论上称“防卫正当时”,通俗解释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因为只有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存在实施防卫措施的必要性。

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进行所谓的防卫,就成立“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属于“于防卫不适时”,不具有正当性。

面对法院的判决,有学者发现了一个吊诡的细节,法院既然认定于欢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即是“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行为,该行为是典型的持续犯,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开始到解除这种限制为止,整个期间都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这相当于承认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某种程度上也属情理之中。

一方面,于欢的行为造成了一死三伤,存在法律上认定的社会危害性,且影响重大;另一方面,杜志浩的行为,没有造成于欢和苏银霞的人身危险,即没有“防卫的紧迫性”。

不过,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服众。

在大众的认知中,这种不法伤害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的,杜志浩们限制了于欢和母亲的人身自由,辱骂,抽耳光,向他们播放黄色录像,用男性生殖器当着儿子的肆意凌辱母亲。

这不但是对生命健康权的剥夺,更是对人格尊严的挑衅。

于是,民众支持于欢拿起水果刀,特别是在警察介入无果后……

警察的身影,在本案中一闪而过,看似微不足道,却成为重要转折点,成为压死于欢的“最后一根稻草”。

监控显示,22时13分,一辆警车抵达非法拘禁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民警下车进入办公楼。

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4分钟后,部分人员送民警走出办公楼,有人回去。

看到三名民警要走,于欢的姑姑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

她回忆说,“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

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

对此,警方给的说法是,他们是询问情况后到院内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未解释,为何屋里关着人,他们要先到院里了解情况)

无论如何,警察的出现,并没有解除于欢母子被有黑社会性质的催债团伙非法拘禁的事实。

实际言行,甚至有偏袒和放纵的嫌疑,这也成为舆论和专家认定警方不作为的重要依据。

警察的毫无作为,让杜志浩们看上去肆无忌惮,原来连警察也奈何不了他们。

或许,正是这个草率至极的处置行为,让于欢陷入绝望,也更加气愤。

案件显示,于欢杀人的时机,恰恰是在经受了母亲的奇耻大辱、警察丢下一句话离开之后的几分钟内。

无疑,警察的过错,或者警察的过失,成为了杀人导火线之一。

甚至有人提出,讨债的人非法拘禁,本身就是违法的,警察不闻不问,也就是渎职,检察院应当立即立案。

上诉

于欢已提出上诉。

其上诉代理人、律师殷清利表示,已经在2月24日,赶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指出,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

同时,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代理律师的理由得到不少同行的赞同。

一方面,杜志浩等人的非法拘禁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法院已经确认。

另一方面,警察有限的执法方式,并没有达到制止“非法拘禁”的效果,于欢及其母亲的人身危险依然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救济无望的被告人情绪失控,以暴力制止侵害,符合“不得不为”的正当防卫要求,只不过“超过必要限度”。

实际上,一审判决的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苏银霞被催债,是因为陷入了高利贷陷阱。

她向杜志浩的雇佣者吴学占借款1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

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最后17万欠款,实在还不起了。

从法律上来说,10%的月息已超出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上限;吴学占从苏银霞手里获取的绝大部分本息,属于严重的非法所得。

其次,在中国传统的情理社会,精神侮辱带来的“防卫的紧迫性”,其实不亚于生命健康权。

要明白,杜志浩的行径是突破人伦底线的侮辱。

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超出绝大多数人的想象,严重挑战了公众的道德认知。

毕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母亲。

再次,长期以来大众对警方表现的失望,一并裹挟到了本案中。

当于欢把求援的希望放到警方身上时,他们内心是期待警方帮助他们脱困的,哪怕是暂时的。

但是,警察既没有带走杜志浩们调查,又没有将于欢母子解困,其处置缺陷和实际后果,与于欢杀人间是否构成因果联系,一审法院选择性地忽略了。

最后,就“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来看,目的是要鼓励公民采取必要措施与不法侵害作斗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

但是,如果司法实践中,将“防卫的紧迫性”标准定义过高的话,很容易消解公民对抗违法行为的勇气,这与正当防卫的立法初衷背道而驰。

更何况,这是一个自我的防卫,也是一个为母亲的防卫。

安提戈捏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未来

二审怎么判?我们不便揣测。

因为,审判独立的原则,无论如何都值得尊重。

一种观点认为,在民意汹涌的舆论压力下,二审极有可能改判。

说不定,此刻相关法院就在加班加点,研究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

我们不赞同舆论干预司法。

但是当刑事个案生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时,它所带来的讨论,无疑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甚至关乎我们对法治未来走向的信心。

在被刷屏的一天里,有关于欢刺杀辱母者的上亿条评论,是国人对法治高度关切的一个生动注脚。

面对22岁的于欢,以及本案中自然正义与法律正义可能存在的落差,我们只想说,司法,不仅关乎纸面规则的落地,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更关乎人心所向,伦理人情。

否则,于欢承担的,就不止是杜志浩带来的羞辱。蔡斐/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山东辱母案事发细节

“于欢妈妈被那些人侮辱时,我看到了。

他刺杀那些人,我没看见。

因为我当时正在门口阻拦正准备离开的警察……”3月25日,在接受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于欢的姑妈于秀荣说。

于欢,山东聊城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从该案一审判决书中看到,于欢持刀故意伤害四人,致一人送医不治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受害的四位系向其母亲讨债的人。

这四人在讨债过程中,存在侮辱、打骂其母亲和于欢本人的行为。

该案经南方周末报道后,立即引发公众对聊城中院一审判决的讨论。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最大争点系“于欢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姑妈回忆

目睹侮辱妈妈 于欢“拳头一直攥得紧紧的”

2016年4月14日,于欢母亲苏银霞公司内。

催款人赵荣荣又一次来催款。

那么,那天到底发生过什么?

2017年3月25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对话于欢姑妈于秀荣。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你看到过于欢妈妈被侮辱那一幕吗?

于秀荣:我清楚,我就在窗外,他们在屋里头,在接待室。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你看到了什么啊?

于秀荣:我一直和于欢、于欢的妈妈在公司,是他们在放黄色录像,还隔着窗户喊还钱呢,还不来钱去卖去,卖一次一百块钱,只喊苏银霞还钱,好象有一个叫赵溶溶(音)的女的。

下午吃了晚饭以后,另一个证人曾二小(音),在接待室侮辱他妈妈,他一会儿脱裤子、弄他的生殖器,我在窗外看着的,因为他们不让进去,一个人老是拦着不让我进。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于欢看到自己妈妈被侮辱是怎么样一种表情?

于秀荣:当然是气忿了,老攥着拳,但是他也不能反抗,他妈妈都坐着,那边的人是站着,他就在沙发上坐着呢。

他两个是西边沙发坐一个,东边沙发坐一个,有个人直接就脱了裤子,对着他妈妈。

这个时候,有人往外跑,告诉我老公抓紧去报案、打110,这一次跟往前的不一样。

我老公打110,我打110,打不出去,我老公就急着跑,跑了50米以外打出去的。

屋里的人听说打110了,他就问我不是一直在窗外看着吗,他就问是你打的110吗?我说不是,他伸手就把我的手机夺过去了。

看了看手机不是我打的,因为我打没打出去,不是我打的 他把我手机摔了,把我踹了一脚。

于秀荣:警察来了他们就直接进接待室了。

进了接待室我一看警察来了,我以为和往前一样说说,他们就不再闹了,我和我老公就回去了,就出去了。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于欢最后的行为你看到了吗?

于秀荣:就是这个时间我没看到,但是我跟110在交涉呢。就是我老公打了110以后,110进屋了我们就回来了,我没想到出事,我见110要回去了,我就拦了110的车,我就在110的前头截住他的车,我说你们不能走,你们走就把我压死吧,如果你们走了十几个人就侮辱她两个,她两个要是出了人命怎么办?

就这个时候我抓一个110的女的一下,她把胳膊甩了我,别告诉我,告诉我干什么你,说了我一顿。

然后有一个司机已经上了车了,下面这一个人就说下来吧,去看看去。

我和他们110一块儿进大厅。

走到大厅台阶,这个时候有个人就出来了,往外出来,就听着说“开车开车,小子来精神了,挠了我了。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挠了我了就是刺到我了是吧?

于秀荣:对。

然后出了大厅门口叫车。

他开着车自己就走了,有人要替他开车,他说不用,他自己开车走的。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于欢刺杀一幕,实际上就是在警察准备离开时?

于秀荣:对、对。

110进了接待室时候。

110进去以后,于欢与他妈妈他们两个都坐着,没有反抗的能力,但是110一来,他两个都站起来了,站起来一看110要走,他两个就急着往外冲,要跟着110出去。

但是这时候那些人就把他们堵在屋里,截住他,然后就把于欢按到沙发上揍了一顿。

引发争议的暴力催债

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

于欢,今年22岁,母亲苏银霞,因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而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

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没有资金归还。

因此,苏银霞遭受到暴力催债。

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

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她的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第二天,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带到公司接待室,连同一名职工,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着他们三人。

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

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才让报警人于秀荣报警。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

“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说。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已经情绪崩溃的于欢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

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判决书没提及的细节

放黄色录像、将烟灰弹胸口等

此前曾有媒体采访目击者时提及,催债人员对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的侮辱行为,不仅仅包括脱裤子,脱于欢的鞋来堵嘴等,还有如放黄色录像,以及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等行为。

3月25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从于欢代理律师处获得一审判决书。

在这份判决书中, 关于催债人员对苏银霞的侮辱行为,如放黄色录像,以及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等证人证言证据, 确实并未能得到体现。

按照我国法律,当证据被提出后,均需记录在案,只用“采信”及“不予采信”予以区别,这种没有记录在案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3月25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尝试与聊城市冠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取得联系,求证为何判决书提及证据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不符,但电话并未拨通。

希特勒究竟是怎么死的?!~要详细情况!!~!~

第三帝国的毁灭——希特勒之死建立在权力意志学说和国家主义基础之上的第三帝国随着希特勒的自杀身亡而轰然倒下。

第三帝国的旗帜在他倒下的地方倒下了;世界性的悲剧在演完他的最后一幕爱情剧之后拉上了帷幕。

希特勒倒下了,他极端热爱的德国倒下了,他为之奋斗的理想倒下了,然而他想消灭的、他想以此献礼于世界的犹太人却站立起来了。

1946年4月30日下午3时30分,希特勒在柏林陷于西有盟军、东有苏联红军的包围、又求救无助的情况下、在与情人爱娃举行完隆重而又凄凉的婚礼之后服毒并开枪自杀。

死后,他的卫土按其遗嘱焚尸灭迹。

一代枭雄就这样灰飞烟灭了。

作为一个巨大的历史现象,我们不能仅仅以一个疯子的行为来概括。

希特勒疯了,难道整个德国也疯了?这完全是德国极端主义哲学所导致的民族行为,是德国人在此理论指导下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

关于二战的反思不能不以此为出发点。

世界上所有的独裁者往往以救世主、大英雄自居,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代表正义,顺乎天意,致死都不肯认错。

从希特勒死前的遗嘱就能看出独裁者的心理特征:“不管是我还是德国任何一个人,都不想进行战争,战争完全是那些犹太或为犹太利益效劳的国际政治家挑起来的”;“一个人要有勇气去面对后果,我将在这里结束一切,我知道仍有千千万万的人都会咒骂我,我的命运是这样的”;“我要他们在我的墓碑上写句话:‘他是他的将领之受害者”。

希特勒把战争的责任全部推给别人和命运。

独裁者渴望尊严和人格,但是独裁者往往抹杀他人的尊严和人格。

希特勒之所以选择自杀,正是为了维护他所谓的尊严和人格。

“为躲避被推翻或投降的耻辱,我和我的妻子选择了死亡的道路。

我们希望将我们的尸体立即焚化,地点就在这里,就在过去12年中我为人民服务时本人完成大部分日常工作的地方”。

希特勒为了人格的完美,最后与情人举行了婚礼,并留下了既有人情味,又富有献身精神的遗言:“我觉得在斗争的年代里,我无法承担婚姻的责任。

现在我决定,我在这个世界上承担的职务结束之前,娶……与我共享命运的姑娘为妻。

… …在我为我的人民操劳服务中,我们被剥夺的东西,死亡会给我们补偿的”。

希特勒骸骨之谜破解,根据古梅纽克的叙述,1970年4月4日深夜,他和其他两名军官接受苏联共产党的命令,挖掘出希特勒的尸体。

挖后引火焚烧尸体,把骨灰撒进了德国马格德堡市的“一条阴沟”里。

多少年来,关于希特勒之死一直有着种种不同的传说。

在这桩疑案过去快60年的时候,当年的一位重要历史见证人、曾参与希特勒尸体搜寻工作的前苏军女翻译官首次接受了西方媒体的采访。

作为仍然活在世上的最后一位目击证人,82岁的叶连娜·勒热夫斯卡娅满怀感慨地道出了那段令她终身难忘的经历希特勒之死多少年来,关于希特勒之死一直有着种种不同的传说。

在这桩疑案过去快60年的时候,当年的一位重要历史见证人、曾参与希特勒尸体搜寻工作的前苏军女翻译官首次接受了西方媒体的采访。

作为仍然活在世上的最后一位目击证人,82岁的叶连娜·勒热夫斯卡娅满怀感慨地道出了一段令她终身难忘的经历——“一手举杯庆祝纳粹倒台,一手使劲夹着希特勒的牙”。

踏上柏林废墟1941年,年仅21岁的勒热夫斯卡娅自愿加入了前苏联红军,她很快学会了德语,成为一名情报翻译官。

接下来的4年,她先后辗转于俄罗斯前线、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等地。

1945年4月28日,年轻的苏联女翻译官第一次来到了德国首都柏林。

回忆起首次踏上柏林土地时的感受,勒热夫斯卡娅说:“那里到处是硝烟和瓦砾,炮火和探照灯的光亮不时在夜空中划过。

”“我们的任务是尽一切可能找到希特勒的藏身之所。

”勒热夫斯卡娅找到了一个前一天在帝国办公厅受伤的护士,他们得知希特勒可能在那里。

勒热夫斯卡娅于是加入了一支工作小组,踩着瓦砾来到已经被炸成废墟的帝国办公厅。

他们首先在花园里找到了纳粹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与妻子、6个孩子的尸体。

勒热夫斯卡娅是第一个读到戈培尔日记的人。

寻找希特勒和埃娃搜寻希特勒的行动继续进行。

斯大林在得知戈培尔的尸体已经被示众后,非常恼怒,下令工作小组必须将搜寻希特勒的行动作为最高机密。

“那里没有电,我们只有一个手电筒。

军官们不停地审问那些曾经在掩体里工作的德国人。

我们知道希特勒和他的情妇埃娃·布劳恩曾藏在那里,他们已经结了婚,然后双双自杀,而且希特勒还命令他的手下将二人的尸体烧毁,但我们就是找不到他们。

”希特勒与埃娃的尸体是在5月5日被发现的。

一名苏军士兵注意到花园的一处废墟中露出了灰色毯子的一角,搬走瓦砾、掀开毯子,看到的是两具烧焦了的尸体,旁边还有一条已经死去了的阿尔萨斯狗和一条幼犬。

“尸体被烧得非常严重,看上去简直不像是人尸。

但我们认定这就是希特勒,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证实我们的猜测。

”尸体随后被秘密送往柏林郊外的一个诊所,5名医生在那里对他们进行鉴别。

两天后,勒热夫斯卡娅的上司交给她一个红色的盒子,并警告说,万一弄丢,她必须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里面装的是能够证明第三帝国最高元首已经死亡的最重要证据——希特勒的下颚骨。

接着,那名上司带着勒热夫斯卡娅找到了希特勒生前的牙医助手卡塔琳娜·霍伊泽尔曼和另外一名牙科技师,让步他们辨别几套牙齿。

两个人几乎立刻通过齿桥和金色牙冠就认出了希特勒的牙齿。

多少年来,关于希特勒之死一直有着种种不同的传说。

在这桩疑案过去快60年的时候,当年的一位重要历史见证人、曾参与希特勒尸体搜寻工作的前苏军女翻译官首次接受了西方媒体的采访。

作为仍然活在世上的最后一位目击证人,82岁的叶连娜·勒热夫斯卡娅满怀感慨地道出了一段令她终身难忘的经历——“一手举杯庆祝纳粹倒台,一手使劲夹着希特勒的牙”。

踏上柏林废墟1941年,年仅21岁的勒热夫斯卡娅自愿加入了前苏联红军,她很快学会了德语,成为一名情报翻译官。

接下来的4年,她先后辗转于俄罗斯前线、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等地。

1945年4月28日,年轻的苏联女翻译官第一次来到了德国首都柏林。

回忆起首次踏上柏林土地时的感受,勒热夫斯卡娅说:“那里到处是硝烟和瓦砾,炮火和探照灯的光亮不时在夜空中划过。

”“我们的任务是尽一切可能找到希特勒的藏身之所。

”勒热夫斯卡娅找到了一个前一天在帝国办公厅受伤的护士,他们得知希特勒可能在那里。

勒热夫斯卡娅于是加入了一支工作小组,踩着瓦砾来到已经被炸成废墟的帝国办公厅。

他们首先在花园里找到了纳粹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与妻子、6个孩子的尸体。

勒热夫斯卡娅是第一个读到戈培尔日记的人。

寻找希特勒和埃娃搜寻希特勒的行动继续进行。

斯大林在得知戈培尔的尸体已经被示众后,非常恼怒,下令工作小组必须将搜寻希特勒的行动作为最高机密。

“那里没有电,我们只有一个手电筒。

军官们不停地审问那些曾经在掩体里工作的德国人。

我们知道希特勒和他的情妇埃娃·布劳恩曾藏在那里,他们已经结了婚,然后双双自杀,而且希特勒还命令他的手下将二人的尸体烧毁,但我们就是找不到他们。

”希特勒与埃娃的尸体是在5月5日被发现的。

一名苏军士兵注意到花园的一处废墟中露出了灰色毯子的一角,搬走瓦砾、掀开毯子,看到的是两具烧焦了的尸体,旁边还有一条已经死去了的阿尔萨斯狗和一条幼犬。

“尸体被烧得非常严重,看上去简直不像是人尸。

但我们认定这就是希特勒,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证实我们的猜测。

”尸体随后被秘密送往柏林郊外的一个诊所,5名医生在那里对他们进行鉴别。

两天后,勒热夫斯卡娅的上司交给她一个红色的盒子,并警告说,万一弄丢,她必须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里面装的是能够证明第三帝国最高元首已经死亡的最重要证据——希特勒的下颚骨。

接着,那名上司带着勒热夫斯卡娅找到了希特勒生前的牙医助手卡塔琳娜·霍伊泽尔曼和另外一名牙科技师,让步他们辨别几套牙齿。

两个人几乎立刻通过齿桥和金色牙冠就认出了希特勒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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