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责任是家庭的基础。父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责任孝顺和赡养父母。只有彼此相爱,家庭才能和谐美满。(爱和责任是什么)

剧集9个月前发布 howgotui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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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责任孝顺和赡养父母

爱和责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的爱和责任感,是维持家庭和谐美满的关键因素。本文将探讨家庭中爱与责任的含义,以及它们在家庭中的重要性。

什么是爱和责任?


  1. 爱:

    爱是一种深切的情感,包括关心、亲密和对对方的幸福的愿望。

  2. 责任:

    责任是一种义务感,要求家庭成员履行自己的角色和义务。

家庭成员的责任

在家庭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根据其角色和年龄而有所不同。以下列出了家庭成员的一些常见责任:


  • 父母:
    • 抚养和教育子女
    • 提供一个安全和有爱的家庭环境
    • 为子女树立榜样

  • 子女:
    • 孝顺和尊敬父母
    • 帮助父母完成家务
    • 在成年后赡养父母

  • 兄弟姐妹:
    • 互相照顾和支持
    • 解决分歧并保持和谐的关系
    • 在家庭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爱与责任在家庭中的重要性

爱与责任在家庭中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促进了:


  • 和谐与美满:

    爱和责任感创造了一个相互尊重、支持和理解的家庭环境。

  • 稳定与安全感:

    当家庭成员知道其他人关心他们并对他们负责时,就会产生一种稳定感和安全感。

  • 健康发展:

    在一个充满爱和责任的家庭中成长的儿童,更有可能发展出健康的自我意识、同理心和社交技能。

  • 长久的关系:

    爱和责任是家庭关系长期存在的基石。它们帮助家庭成员在困难时期团结在一起,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加深他们的联系。

结论

爱和责任是家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为家庭成员之间创造了一个相互支持、关心和尊重的环境。通过履行自己的责任并表达爱,家庭成员可以建立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为所有人提供幸福和归属感。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责任

父亲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之一,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

一、父母的义务1、抚养是指父母抚育子女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费用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2、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

父母子女间的亲密关系,为教育子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因此,教育好子女是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道德的必然要求。

父母不但要对未成年子女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教育,同时为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学习和受教育提供应有的物质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那种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或者只顾眼前利益让子女“弃学务农”、“弃学从商”的做法,是不符合婚姻法的精神的,同时也是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共同义务和共同责任,而非一方的单方的义务和责任。

即使夫妻离异,也不能免除该义务。

4、因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引起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抚养费的诉讼。

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

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构成犯罪的,应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赡养义务(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

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

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

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

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

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三、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1.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

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男人承担的责任

男人承担的责任

男人承担的责任,身为一个大男人,我们的肩膀上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的责任是我们的义务,责任重于泰山也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那么下面就为大家分享男人承担的责任。

男人承担的责任1

1、孝敬父母

在心思、言语、行为上,要孝敬爸爸妈妈。

在你的心里,不可以瞧不起他们,也不可以羞辱他们。

不要对他们说粗暴、不尊敬、不礼貌的话,也不可以在他们背后用这样的话来说他们。

在爸妈面前,不可以有不礼貌或不尊敬的行为。

是的,就算你的爸妈在这世上是很穷的人,或是没有受过教育、没有知识的人,甚至是很坏的人,你还是必须孝敬他们;就算他们没有钱、没有知识、不敬畏神,使得你没有办法因为这些事情而尊敬他们,但就因为他们是你的爸爸妈妈,所以你要孝敬他们。

2、让自己的妻子幸福

男人没有一个温馨的家是不行的,男人不要把家当儿戏。

营造一个温馨的家,首先要选准一个女人,要选一个适合自己性格和适应自己人生发展需要的女人。

这是至关重要的。

补缺的地方就是最容易漏水的地方,我在小时候看人家补锅时发现了这么一个道理,但到四十岁才真正明白。

3、孩子的教育和培养

男人再怎么忙,也不能忙掉和孩子的交流时间。

我先不说专家们研究的成果,男人带大的孩子聪明这个话题,但孩子需要父亲的意志和力量,这可是千真万确的。

我不是说女人怎么地不是,不可否认,女性在诸多方面与男性相比,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异,如果父亲与孩子交流的时间少的话,孩子在意志、思维、性格、能力等方面还是会存在一些缺陷的。

男人承担的责任2

一个男人如果认为妻子娶回家只是洗衣做饭生孩子的,那么他娶回家的不是老婆,是任劳任怨的免费保姆。

男人一旦抱有这种想法,他就觉得女人应该包揽全部家务,女人付出再多都是天经地义的事。

男人如果不给女人爱,让妻子过着“丧偶式”的婚姻生活,心安理得地享受妻子的爱,却不懂得回应,去共同承担,妻子迟早会心寒,对这段婚姻失望。

这样的男人还会要求妻子无条件忍让公婆的刁难,应该替他孝顺他父母,却不知道这些是要用爱换取的,要将心比心,能尊重妻子,爱护妻子,妻子才会心甘情愿地回报这份爱。

但是,有的男人在婚姻中很自私,只图自己快活,把快乐建立在妻子的痛苦上,觉得妻子付出再多都理所当然,并没有一点感恩的意义。

碰到这样的男人,妻子就算累病了,他会说妻子矫情,说妻子是懒惰不想做家务,却看不见他自己在婚姻中承担了什么。

女人在婚前就应该擦亮眼前,不要嫁给这种没有担当的男人,要嫁给一个好男人婚姻才会幸福美满。

好的婚姻中,夫妻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有的男人为了娶到老婆,没结婚前是各种勤快讨女人欢心,等到婚后就露出了本性,觉得老婆就保姆,自己赚钱就是“大爷”,老婆要绝对顺从才满意,稍不如意就非打即骂。

但是,好的婚姻中,男人会和妻子一起共同经营这段关系,会把妻子宠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舍不得她跟着自己受苦。

大S曾在《幸福三重春天》里说:“我从小到大,都是我爸剥给我吃,我爸不在我就不吃了,我妈妈说,吃虾,一定要是男人帮你剥。”

就因为吃虾一定要是男人剥的话被网友骂上热搜,指责她有公主病。她老公汪小菲护妻回怼网友说:“她老公愿意给她剥虾怎么了,生了两健康的宝贝,走一趟鬼门关还不能让老公剥虾了……”

女人不管碰到什么事儿,男人总会实力相护,共同承担生活中的波折,就是幸福的生活。

演员黄磊曾说:“我非常反对夫妻变亲人,亲人就是亲人,但我老婆是我的情人、爱人。”

结婚二十多年了,黄磊从没让妻子孙莉下过一次厨房,因为他怕妻子切到手。

婚姻双方应是彼此互爱为根基,互助是生活的基本准则,对夫妻,子女,老人的责任与义务是定律,做到了这些,才能保证婚姻家庭生活的幸福,这些都需要共同的认知和努力,是夫妻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好男人能看见妻子的付出,会感恩妻子所做的一切。

婚姻中,除了两个人要互爱,相互理解和包容对方外,还要懂得承担和感恩,因为没有一份爱是你应得的。

朋友安君觉得妻子嫁给他是他的幸运,真心觉得妻子不容易,为了和他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她带两个孩子,还要去工作赚钱,家务、孩子的学习、父母的养老都是她在操心,因为他常年在外,家真的是靠她一个人在支撑的。

他经常在我们面前说他妻子付出的比他多,可他能力有限,暂时无法改变这种情况,只有努力赚钱,不让她操心钱的事情,回家了就全包家务让她休息一下。

即使他分担了一些家务,可还是对妻子愧疚,觉得自己没有兑现结婚时承诺给她幸福的誓言。

真心爱妻子的男人,他会主动承担婚姻中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哪怕是琐碎的家务,他也会分担,他觉得是应该的,而是帮妻子的忙。

这样的男人能看见妻子的付出,会感恩妻子所做的一切,会怜惜妻子,舍不得让她受苦、受累、受委屈。

男人承担的责任3

一、为国家创造财富,奉献自己的青春

如果没有国,哪里来的家;如果不为国家奋斗,国家就无法昌盛;那么任何一个人,都一定会被欺辱。

曾经被人侵略,被人宰割的历史,依然血淋淋地展现在眼前。

无论是任何一个男人,都应该要承担起,让国家富强的责任;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自己最美的青春。

一个人付出一点,祖国将会变得更加的强大;那些贪图享乐,无所事事的人,一定要尽快改变自己。

有很多的人总觉得,自己只是做卑微的工作,领卑微的薪水,所以谈不上为国家奉献;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方式,只要做对社会有益的工作,不分高低贵贱,都是在为国家奉献;你越是努力,你对国家奉献得就越多。

所以男人这一辈子,不要总想着坐享其成,一定要努力奋斗,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奉献你的一切;不要小瞧了自己,当然也不要高估了自己,只要是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就是一个伟大的男人。

二、赡养自己的父母,也赡养妻子的父母

父母,是生我们,养我们的人;父母在我们的身上,付出了无数的心血;所以长大了,一定要赡养他们;不管男人或者女人,都应该要承担这样的责任。

有很多的男人,的确会赡养自己的父母,可是却忽略了妻子的父母,把妻子的父母,不当父母;这样的男人,是一个非常不负责任的男人。

女人把一生的青春,交给了男人,就是希望男人替自己,赡养父母;因为女人和男人一样,都是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所以女人必须跟男人一样,赡养自己的父母,当然也得要赡养自己的公婆。

从传统风俗来说,女人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是当今社会,男女已经半边天;所以女人不要认为,嫁人以后,就不管自己的父母,这是错误的行为,不孝的举动。

女人一定要引导丈夫,孝顺自己的父母。

父母们老了,要给他们养老,让他们安享晚年,过下半辈子幸福,甜蜜的生活;过一生无忧无虑的日子,体会最美的时光岁月。

三、疼爱自己的妻子,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

老婆,是娶回来疼的,而不是娶回来受气受罪的;很多的男人,总是把自己老婆,当成奴仆,每一天,让她吃人间的苦,受世间的罪,这是非常不该的行为。

男人只要娶了老婆,就一定要关爱老婆,疼爱老婆,让老婆开心,让老婆快乐!并且还要努力奋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让自己的老婆,过上她最想要的日子;这样的男人,才能赢得漂亮的掌声。

老婆要陪伴着男人,慢慢地变老,把最美的青春岁月,交给男人;男人就应该回报给妻子,一个最多彩的人生;让妻子感觉到,下辈子还想着嫁给男人,这才是男人最荣幸的事。

男人在婚姻之中,还得要忠于自己的妻子,让自己的妻子,不感觉绝望,不感受到忧伤。

四、抚育好自己的孩子,让他成为有用之才

养不教,父之过,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只管生孩子,而不管养孩子,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男人不仅仅要让自己的孩子,吃饱穿暖,而且还得要考虑,孩子的健康,孩子的成长,孩子的学习;把孩子抚养成才,这是男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孩子学坏了,成了对社会有害之人,那么这就是一个男人,没有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做好。

不管有多忙,一定要多抽时间,陪伴自己的孩子;教会孩子做人的原则,教孩子有一个正能量的思想,这样的人生,才会更加的无价。

男人这一生,这四个责任,非常重要;结婚了以后,对待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要尽力去做好,不要随随便便,草率处理,这会影响到你的人生。

《民法典》没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那只有女儿的怎么办?

有些事情虽然没有法律束缚,但可以用道德实现解决,这就取决于每个人的思想认知了。

其实就是法律上很难保证全职家庭主妇的利益,如果没收入的也很难拿钱养父母,因为现金没有,总不能把资产卖了吧,今天卖台电视,明天卖台冰箱?最后还是要看个人良心。

现在的民法典就是告诉我们以后别再养孩子了,儿媳没义务赡养公婆,女婿没有赡养岳母岳父的义务,那还养孩子干嘛?自己过好自己就行了。

我觉得民法应该这样写,夫妻一方离世或是离异,另一方没有义务善养对方的父母,养是对对对方的爱还在,不养也不违法,这样合乎情理。

女儿结婚不准要彩礼,女婿不养岳父母不违法,以前只是农村重男轻女,估计以后城里也要重男轻女了。

年轻夫妻怀孕后,早点打B超,女孩就不要,只生男孩算了。

给自己的将来减轻负担!

女婿不养岳父岳母可以呀,那一后谁敢养女儿,养头猪一年还能卖几千元,养女23年,嗷嗷待哺幼儿园小学到大学毕业光成本一百五十万,加日常精力投入没有二百万是不够的,加利润谁买走三百万。

买卖关系永不相认。

女婿没有赡养父母义务,没有说你可以赡养老人,只要有点心的男人能不管吗?独女家庭什么都别想了,趁着余生的能力赶快去挣钱吧,谁也别指望,孩子们孝顺是你教育的好,不孝顺你也无权指责,民典法刚好给一些不孝之子撑起了腰板,自己努力吧,靠山山会倒,靠自己最好。

简单的事弄的复杂了,夫妻关系好了,什么都不是事,夫妻关系不好了,什么都是事,法律是用来约束人们的生活规刚,夫妻双方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法律不可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家里事一大堆,你干这,我干那,夫妻共有财产用在家里其它方面可以,赡养岳父岳母不可以?

民法典延续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共同财产这一条。

意味着只要两个人还是夫妻关系,你用共同财产赡养自己父母或者岳父母,等同另一半也赡养。

如果两个人离婚了,女婿当然可以不赡养岳父母。

赡养父母的责任也不是儿女的事,应该是父母的物权赠送谁,由谁来赡养父母,是得利者的赡养父母责任。

新民法是这样的条款项目规定。

不要把工作赚钱,经济独立,自己生,自己养,自己买房想的那么简单!男女由于生理结构的不同,在这个社会上承担的责任大有不同!这个世界绝大多数工作几乎都是由男人在做的,女人能从事的工作岗位远少于男人,这不是女人懒,也不是女人能力不足,而是生理结构决定的!所以,我说句实话:离开了男人,一个女生想自己一个人生娃买房,绝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不喜勿喷,这就是事实!

法律保障的是最低限度的公平与正义,任何权利与义务都是要对等的。

公公、婆婆没有抚养儿媳,儿媳自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同理,岳父母没有抚养女婿,自然也不能有强加的法定义务。

日子该咋过还得咋过。

法律规定的是底线,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有义务对我必须做,并不代表没说有义务的就不能做。

以前咋过就咋过,没感觉到有啥变化。

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义务,父母有赡养未成年子女义务。

没有提及儿媳和女婿。

但在继承篇有相关规定,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如对公婆或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责任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算是对独生子女家庭,儿媳或女婿尽到责任后的补偿吧!

法理是岳父母没有养女婿的小,所以他也无义劣养岳父母的老,公婆与儿媳也是同理。

丈夫已故,作妻子的可以再嫁,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同理,女婿也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大多数家庭不会扯到这个条款中去 ,但法律必须兜底。

民法典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女婿是半个儿子,儿媳同样是家人这样分割会使中国文化分裂。

另外若男人在四十岁左右去世,而他留下来的千万家产全部都给女人了,她不再养公婆那有成什么呢?其实会造成矛盾,二十年后见分晓。

没有听说新《民法典》取消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

家里的钱即便是在老公那里,自己父母需要钱的时候,女性一样可以要求老公把钱拿出来,因为这部分的钱虽然存在老公名下,但是依旧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结婚以后,老公一分钱都没存下,他手里的钱,都是婚前财产。

不要制造焦虑了,旧法里,也没有说,女婿(媳妇)对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有抚养义务。

女权过头了没责任感惹的祸!女的自己赚钱自己花,男的赚钱自己不舍得花给女人花,男平时还要满足一切要求。结婚时男方父母还要一辈子的钱拿出来!把自己当祖宗啊!男人也是人啊不是神!这部法典我认为需要修改,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为什么女婚,媳妇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这不利于夫妻双方的和睦,当今社会男方大多数人挣钱多,独生子女多!

女孩出嫁后千万不顾家庭家务事,造样继续挣钱,把自己的自己存起,家庭开销二人平均分花,各养老自己父母,千万别生孩子,生下孩子把自己套住了,以后就被动了。

可以从美国的模式中找到启发。

男女可以有婚姻,但是不用养老人养子女,老人子女都由政府养,这些费用通通从适龄劳动者的收入中征收,比如征收60%的所得税,这样政府应该可以承担,也减少了许多家庭矛盾。

可以不婚不育,但是麻烦你搞清楚,结婚这件事就是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倘若你们付出相同,那你们义务也相同,但是现在的现状是大部分婚姻,男方投资更大,买房买车还要付彩礼,但是结婚以后夫妻共同享受了相同的权利,而不是因为男方付出的多就享受更多,因此要求女方尽比男方更多的义务就显得理所当然。

新民典法中的确提到“女婿无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但是这指的是夫妻双方结婚之后,或者说是夫妻双方中,妻子意外去世之后,属于妻子这部分财产已经由合法继承人交割之后,女婿才可以不赡养岳父岳母。

以此类推的是,丈夫过世之后经过合法财产交割之后,妻子也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公公婆婆了。

而在正常的婚姻情况中,赡养父母老人则是夫妻双方必须承担的义务。

媳妇孝不孝顺,看你疼不疼她,人都是将心比心的,而且孝顺是双方面的。

任何事情,你感动了她,她也会有良心的,这样的夫妻才能平淡的过一生。

女婿也可以赡养岳父岳母的,因为岳父岳母将女儿养大给你,人人都应该有一份感恩的心,不是吗?

如果民法典规定的是婚姻存续期间,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的,无论儿媳还是女婿,在照顾父母方面,都是夫妻双方同时照顾更方便着些,女的细心,男的有力气,父母卧病在床时尤其需要人手,如果简单的把赡养等同于出钱,那父母自己就可以,也不必出台法律女婿不用赡养岳父母了,父母真正需要儿女的时候其实也就是掏钱也不能办事了,身边必须有人子女照顾了,独生子女的家庭,老父亲住医院上厕所也只能女儿搀扶着进男厕吗?老母亲换洗衣裤洗澡之类的也只能儿子亲力亲为了,儿媳女婿都没义务嘛!

计划生育时,生儿育女都一样,国家养老。

女儿家庭,现实生活中,老俩口养老凭运气!女儿争气,女婿善良,老人家有点希望,女儿普通,女婿一般,甚至女婿心花怒放了,女儿都没盼头,老人家只能听天由命了。

在婚姻存续阶段,夫妻感情好,女儿女婿,儿子媳妇自然共同赡养双方的父亲,因为夫妻双方的财产双方共有,难以区分谁没有出力赡养对方的父母,当然,婚姻存续,但夫妻情感已破裂,不可调和,巳事实分居的例外。

婚姻不再存续时,已离婚的夫妻不应该再承担前夫(或前妻)的赡养义务。

中国传统文化女方收彩礼!嫁出的姑娘泼出的水!一生随夫家赡养公公婆婆!现在法律讲究男女平等,结婚就应取消彩礼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这样才能各养双方父母!国情农村嫁女儿卖女儿,女儿随夫家赡养公公婆婆!

孝顺是双方面的,对双方的父母都孝顺,夫妻之间的感情一定很好!而且子女看到大人的做法也会效仿。而且岳父岳母也是父母,既然媳妇能孝顺公婆,那么岳父岳母女婿也可以赡养,这个对于有素质的家庭来说很正常,没必要拿到桌面上来讨论!

赡养不赡养这个问题应该是真对儿女们来说的,知于儿媳,女婿,从法律上讲,人家确实没赡养的义务,但如果继承老人的遗产了,就必须赡养老人的义务。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听过吗,如果你是个好媳妇,服侍照顾公婆,你老公一样会照顾岳父母,另外看双方有没有兄弟姐妹,应该往好的方面想,不要总是找法律的漏洞,人除了法律的约束更应该要自我约束,凭良心。

人不要总是利用法律的漏洞来丧尽天良,在法律不完美的时候要凭良心道德做人底线或者民心所向的基础上来处理判断。

这样社会才和谐美满。

希望你摆正心态,不要总是利用法律的漏洞来为自己的邪恶辩护。

如果你俩在婚姻期间你赡养父母的费用是可以跟丈夫平摊的,如果你挂了,你们的婚姻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也就没办法平摊了,相对应的媳妇不用赡养公婆这是好多年前都规定过的,现在国家的做法只是把女人享有的权利分享给了男人一点,这就坐不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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